(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二)录取规则
1.学院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划定低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录取。
(四)预录取名单将在规定时间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能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六)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七)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由学院负责组建,《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作为考生档案内容。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由考生自行到毕业学校领取,在新生报到时交所在系。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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