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录取总分: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学业成绩×0.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5+面试成绩×0.3+政策加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计分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总成绩(100分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0.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0.5+面试成绩×0.3+政策加分。
有实践经历人员的考生总成绩(100分制)=面试成绩×0.4+职业技能考试成绩×0.6+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依照“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按分数调剂录取。
3、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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