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断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单独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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