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
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按分数调剂录取。
4.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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