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违纪违规处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监督举报电话:0351-6583321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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