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实践经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考生)的招生人数按照三类考生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加以确定,三类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三)学院根据三类考生测试总成绩以及“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定各类考生专业录取分数线,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测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两类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成绩、数学、语文、英语从高到低录取;实践经历人员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三个专业的艺术综合类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加山西省美术联考成绩达18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然后依据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不及格(不足60分)不予录取。
(四)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则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五)招生录取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将于4月2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向考生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所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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