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后,认真填写《商丘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考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符合享受加分照顾考生的证件及相关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4.市教体局认定。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结果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答案来源于:2022年商丘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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