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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2022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2022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23 20:08:51 解决时间:2022-04-12 09:29

满意答案

(二)2022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视力残疾学生

6月18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6:30

物理、化学合卷

6月19日(星期日)

9:00-11:30

英语

14:00-16:30

数学

听力残疾学生

6月18日(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14:00-15:30

数学

备注:

1.以上考试安排若受疫情等影响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2.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科目由学校另行通知。

3.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学生升入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采取综合评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5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方案

2

5月31日前

学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3

6月下旬(考后)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学生道德与法治、历史日常考核成绩,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和体育与健身成绩,受理成绩复核申请并反馈

4

6月21日

-7月2日

区招考机构组织进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区自行制定)

5

6月21-22日

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学生填报志愿并确认

6

6月21-30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面试或专业测试

7

6月21-22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校园开放日报名

8

6月25-26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

9

6月27日10:00-28日15:00

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网上(www.***.cn )填报志愿(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

10

6月29日10:00-16:00

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现场确认

11

7月上旬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综合评估

12

7月2-3日

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3

7月3日10:00

-4日15:00

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

14

7月5日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

15

7月5-6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现场确认

16

7月5-7日

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

17

7月6-12日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

18

7月15-17日

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各类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锁定

19

7月18-19日

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名额分配到区”综合考查入围名单;

招生学校通知入围学生进行现场综合评价

20

7月20日

招生学校进行“名额分配到区”现场综合评价

21

7月22日

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名额分配到区”拟录取考生名单锁定

22

7月23-24日

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名额分配到校”综合考查入围名单;

招生学校通知入围学生现场综合评价

23

7月25-26日

招生学校进行“名额分配到校”现场综合评价

24

7月30日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查成绩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5

7月31日-

8月1日

成绩复核申请

26

8月2日

成绩复核反馈

27

8月3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开通“名额分配到区”录取结果查询,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录取分数线,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各专业最低分数线(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开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区招考机构进行“名额分配到校”录取

28

8月4日

区招考机构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校”录取结果查询及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校”录取分数线

29

8月8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30

8月8-9日

区招生机构进行统一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区级学校志愿投档、录取

31

8月10日

区招考机构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开通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32

8月11-15日

高中阶段学校征求志愿录取

33

8月17-19日

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备注:以上招生日程若受疫情等影响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3

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表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类  别

招生代码

学 校 简 称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

“名额 分配 到区”志愿

“名额分配到校”志愿

统一招生

志愿

顺序

招生

代码

学校

简称

志愿

顺序

招生

代码

学校

简称

志愿

顺序

招生代码

学校

简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填报志愿须知”。

学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填报志愿须知”。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志愿须知

一、学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代码(6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投档录取时以学校招生代码为准。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存区招考机构。

二、已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的学生也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若学生在自主招生批次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

三、学生不填报“名额分配到区”“名额分配到校”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四、“一至十五志愿”栏,学生可自主填报在本区(三线单位)有统招批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

五、志愿表“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栏中,请在括号内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视为不愿意。

六、学生须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水笔填表,书写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划、更改,涂改无效。

七、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被学校(专业)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要求注册报到。

八、填报中职学校有身体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学生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的学生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责任由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自负。

九、部分中职学校投档时不分专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到学校或专业大类,学生进校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及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附件4

2022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志愿表

报名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类  别

招生代码

学   校   简   称

市级

学校招生录取志愿

区级

学校招生录取志愿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填报志愿须知”。

学生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填报志愿须知”。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志愿须知

一、学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报志愿。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代码(6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投档录取时以招生代码为准。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志愿表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存区招考机构。

二、“市级学校招生录取志愿”栏,学生可自主填报1所面向全市招生的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和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高级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学生(含参加“入学综合评估”的听力伴智力残疾学生)。

三、“区级学校招生录取志愿”栏,学生可自主填报1所本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或中职特教班(仅招收智力、肢体和精神等残疾学生)。

四、学生未填报“市级学校招生录取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区级招生录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五、志愿表“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栏中,请在括号内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视为不愿意。

六、学生须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水笔填表,书写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划、更改,涂改无效。

七、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要求注册报到。

附件5

初三学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1.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信息确认表(或2022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2.报名材料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3.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表(或2022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

4.初三学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5.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6.非上海市户籍学生须附非上海市户籍学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审核表

7.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须附有关证明

8.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9.残疾学生报考特教学业水平考试及合理便利申请表及告知书

10.残疾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及告知书

11.残疾诊断报告

12.残疾人证复印件

备注:9-12项仅限残疾学生,如有则提供,如无则不需提供。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4-12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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