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通过并完成考点选择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报考我校本部理科专业组或医学理科专业组的考生,将参加数学和物理二门科目测试;报考我校本部文科专业组的考生将参加数学和语文二门科目测试。笔试将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参阅我校报名系统中的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初审优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4.面试
对参加笔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分别确定校本部理科专业组、校本部文科专业组、医学理科专业组的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考生不占用笔试考生的入围面试名额。面试将于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的面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请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告知书》(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见附件下载),按要求签字确认,并在面试入场时提交(未签字确认者不得参加面试)。
5.志愿填报
我校将依据考生5月27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确认的院校志愿情况及我校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确定预录取考生的认定专业。考生参加我校面试即视为确认报考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
凡被香港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后续录取。若考生被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同时录取,强基计划招生录取优先,浙江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预计在7月8日完成。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