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甚或取消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cn。
答案来源于:2022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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