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自主测试过程中虚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校时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3.本办法仅适用于2022年春季招生工作,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春招自主测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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