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录取。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思源区学思楼209室韶关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12005
电话:0751-8120066
邮箱:8120066@***.cn
网址:http://zs.***.cn/
官微:韶关学院学工在线(sgxyxsc)
韶关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附件1: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doc
附件2: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doc
附件3: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doc
答案来源于:2022年韶关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韶关学院普通专升本对省招生办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两条*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并投档到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如下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不跨专业组录取或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