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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2022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9:49:57 解决时间:2021-10-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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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各类别(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单独考试招生基层医疗卫生类、综合评价招生共三个类别)均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单独考试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成绩排序后录取。

4.计划调整:若单独考试招生基层医疗卫生类未完生计划,该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至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其它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5.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

6.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10-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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