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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录取规则

2022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17 01:44:23 解决时间:2022-02-23 15:11

满意答案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三年制依次为语文、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五年制依次为语文、数学。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将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为确保生源质量,学院将划定各专业录取低控制线,低于专业低控制线者将不予录取,有专业剩余计划的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调至其他专业。

未完成的单招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2-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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