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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有关说明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考试有关说明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18 02:37:50 解决时间:2022-02-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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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有关说明

本说明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文化素质考试(线上笔试)说明,第二部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线上面试)说明,综合评价考生可直接阅读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易考在线考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功能核验考生身份,考试全程开启两个视角的实时监控,第一视角为考生考试设备的前置摄像头,第二视角为固定在考生斜后方的摄像头(下面称为“鹰眼”),监考平台采取全程录像、全程面部监测、随机拍摄照片、离座检测、语音监测、网上监考、防切屏监控、防复制粘贴、试题及选项乱序等防作弊措施。

一、考试设备和环境要求

(一)考试设备

考试需准备2台设备,1台用于考试,1台用于监控(鹰眼)。推荐如下:优先选择:1台电脑(台式或笔记本,不得使用平板)和1部智能手机,电脑用来在线考试系统易考,手机用来云监控(鹰眼),电脑需配备前置摄像头。

备选:2部智能手机,1部用于在线考试系统易考(禁止使用iphone、ipad),1部用于云监控(鹰眼)(不限制设备种类)。

(二)设备及环境要求

1、考试设备的要求详见附件文化素质考试操作流程。

2、考试网络要求

(1)考试场所应有稳定的网络条件,支持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同时联网;

(2)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3)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4)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3、考试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独立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建议在公共场所(如公共教室、图书馆、咖啡馆、办公室、网吧等)进行考试。考试全过程严格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考试场所。

二、考试流程

(1)正式考试前,考生通过高考报名填写的手机号收到的考试短信或者通过学校官网(https://zhaosheng.***.cn/)获取考试链接地址。

(2)正式考试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行候考,候考时间,考生打开考试链接,通过考生准考证号登录,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需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进行确认,随后进行拍照和人脸识别,扫码登录云监考(鹰眼),完成后即可进入等待页面,等候考试开始。

(3)考试开始时间到,即可进入平台答题考试;答题完成,点击提交即完试。

注意事项:考试系统登录次数有限制,请考生在开考前不要多次离开考试界面,以免登录次数过多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在线考试系统易考及云监考(鹰眼)的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文化素质考试操作流程。

三、模拟网上考试

为帮助考生熟悉在线考试系统易考和云监考(鹰眼),了解考试流程并测试软硬件环境,本次考试对每名考生提供考前模拟考试,模拟考试时间:2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可在该时间段登录平台进行模拟考试。若考生在该时间段模拟还有问题,则在2月26日9:00-11:30再次模拟。模拟考试短信和学校官网通知将会在2月24日下午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阅,模拟考试无候考环节,其他操作流程和正式考试流程基本一致,请各位考生务必参加模考熟悉考试流程。

四、注意事项

(1)在线考试系统易考平台自带人脸识别和云监考(鹰眼)功能,考试过程中,在线考试系统易考(电脑或手机)作为第一视角进行监控,云监考(鹰眼)作为第二视角全程监控。学校将对考试全程进行在线巡考、监控及录制,请考生正面考试屏幕并注意言行举止。

(2)智能手机设备,请选择大众品牌手机,小众手机对平台的支撑易出现个别问题。

(3)考试过程中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稳定;进入考试系统前请关闭易出现弹窗、广告的软件或页面,如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迅雷等及QQ、钉钉等各类通讯软件,考试过程中弹出通讯界面则视情况作为作弊。

(4)正式考试过程中设有离屏限制,若超过离屏限制次数,考生将无法再进入考试,请开考前务必关闭无关网站和软件。离屏包含但不限于:鼠标离开考试网站;小化、关闭考试考站;广告弹屏;微信和QQ弹出信息;手机来电等。

(5)试题含有考试水印,考试过程中禁止对考试内容进行拍照、截屏或录屏。

(6)考生须在密闭、独立房间中独立作答,周围不得有其他人和声音进行干扰,考试过程中严禁与其他人员交谈。

五、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

本着科学严谨、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使用AI监考技术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考试实行全程录像,人脸身份核验、考试全程面部监测、随机拍摄照片、离座检测、语音监测、网上巡考、防切屏监控、防复制粘贴等防作弊措施。

对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如考生离座、出现本人以外的声音、切换屏幕、出现除考生本人以外的人、出现除本人答题所需以外的电子产品等,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测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技术支持

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或操作等技术问题,可点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0536-8187441

附件一:文化素质考试操作流程

本次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生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考试设备、监控设备和场地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全程同时开启两路在线视频监控,进行远程在线监考。以下就考试设备要求、在线考试操作流程以及如何搭建第二视角云监控(鹰眼)监控等具体操作进行说明。

一、考试设备

1.用于考试答题的设备

考试通过“在线考试易考系统”网页版进行,用于答题的考试设备优先推荐使用台式或笔记本电脑(作答界面显示更加完善),考试也支持智能手机作答。

使用电脑要求:

Win7或Win10操作系统,CPUI3及以上,内存4G及以上,配有麦克风、前置摄像头,安装新版谷歌(chrome)或者新版Edge浏览器,确保设备电源充足,建议外接电源。考试期间将全程使用摄像头,需确保电脑摄像头开启,无遮挡。

使用手机要求:

大众品牌智能手机,安卓手机,建议安卓10及以上操作系统,安装新版Edge浏览器或新版谷歌(chrome)或者使用华为手机自带浏览器;手机摄像头工作正常,无遮挡。

特别提醒:禁止使用iphone、ipad登录在线考试平台(易考)。

2.用于云监控(鹰眼)监控的设备

(1)用于云监控(鹰眼)设备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要求如下:

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设备

操作系统

IOS

Android

系统版本

IOS11.0.2+

Android10+

浏览器

Safari13+

新版Edge浏览器;或新版谷歌浏览器

或者使用华为手机自带浏览器;

摄像头

(2)考生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登录云监控(鹰眼);如考生自行选用其他浏览器导致监控效果不佳,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云监控(鹰眼)设备的架设要求

云监控(鹰眼)监控设备建议架设在考生的侧后方、距离1.5米-2米处、摄像头高度1.2-1.5米,与考试位置成45度角(如下图所示)。

云监控(鹰眼)监控设备架设好以后,可以使用前置摄像头的拍照功能,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确保监控摄像头无遮挡、设备架设稳定,监控范围应覆盖考生上半身(双手可见)、考试设备、答题设备的屏幕、书桌以及考生周边环境。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考试和监控设备应关掉无关应用或提醒功能,避免来电、微信、或其他应用打断考试和监考过程。

(1)苹果IOS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

https://jingyan.***/article/fcb5aff71285c4edaa4a712b.html

(2)安卓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

https://jingyan.***/article/e75aca859a5fc3542edac6a6.html

2.云监控(鹰眼)的手机应设置为在充电时永不息屏,设置方式如下:

(1)IOS设备:在设置-显示与亮度-自动锁定内,设置为“永不”。

(2)安卓设备:安卓手机需先开启“开发人员选项/开发者选项”,由于每个品牌机型的开发者选项操作步骤不同,请自行百度搜索本人手机品牌的开发者选项如何开启。开启开发者选项后,在开发者选项内,开启“不锁定屏幕(充电时屏幕不会休眠)”。

3.正式考试过程中设有离屏限制,若超过离屏限制次数,考生将无法再进入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于开考前务必关闭相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及QQ、微信等各类通讯软件,并将相关软件设置禁止app消息弹窗。

4.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但是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不予弥补,考试时间结束则统一收卷。

5.考试时间较长,请确保考试和监考用设备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

***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并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三、考试操作流程

1.考试地址

通过高考报名手机收到的短信或者学校官网

(https://zhaosheng.***.cn/)获取考试链接,新版Edge浏览器或新版谷歌浏览器或者使用华为手机自带浏览器中输入考试网址打开考试系统;

特别提醒:正式考试与模拟考试的考试网址不同,请考生注意查看短信或网站通知。考生不需要在在线考试(易考)系统上注册帐号,直

接使用短信或网站通知的考试链接打开考试系统。

2.调试设备

点击“调试设备”测试本机摄像头与麦克风是否可用。如能清晰地看到摄像头图像,说明摄像头调用正常,点击“检测麦克风”和“播放音频”进行测试,如正常使用,即可登录考试。

3.考试登录

考前30分钟,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准考证号登录考试。开考30分钟后未能登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生将无法登录系统参加考试。登录中若有问题,可联系页面中的“技术支持”协助解决。

注:若考试未到登录时间,则登录框会显示距离开考还有多久的倒计时。

4.信息确认及拍照进行人脸核验

(1)考生确认自己的基本信息(根据实际考试基本信息为准,下图仅为样图),请考生核对基本信息,点击确定:

(2)核对照片是否为本人照片(不需上传任何照片),无误后,单击“进入考试”按钮。

(3)确认个人信息后,进入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界面,请考生仔细阅读。承诺后,进入下一环节。

(4)进入考试后,系统会提示考生拍摄个人正面照进行人脸核验,务必确保拍照时光线充足、图像清晰,照片应包括考生完整的面部和肩部。

5.开启云监控(鹰眼)

(1)进入考试后,考试设备上会显示云监控(鹰眼)二维码,使用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扫描二维码(如下图所示);注:以下呈现的所有二维码仅供展示,请以实际考试中获取的二维码为准。

(2)如使用IOS设备(iPhone、iPad)作为云监控(鹰眼)设备,扫描二维码后依据提示使用Safari浏览器打开云监控(鹰眼),安卓机型扫描二维码后选择使用推荐浏览器登录云监控(鹰眼),打开云监控(鹰眼)后点击“进入监控”按钮,进入下一页。

(3)允许***访问相机(如下图所示)

(4)将监控设备架设固定到要求的位置,监控视角效果要求如下图所示。

(5)云监控(鹰眼)开启且按照要求架设后,在考试设备的界面上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进行考试;

(2)考试包含多个单元,需先结束当前单元后进入下一单元的答题(如下图所示);(注意:结束单元后不可再返回修改答案,考生必须确认已经完成本单元答题后再结束当前单元)

(3)考试界面会显示考试剩余时间;

页面右上角的倒计时为试卷时长倒计时。考试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北京时间11:00。

答题结束后,考生可以后点击界面右下角的“结束考试”按钮交卷。(如下图所示)

(4)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或操作等技术问题,可点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如下图所示)。

8.监控问题

(1)考试设备监控(即第一视角监控)要求摄像头保持正面面对考生,考生的完整的头部、肩部处在监控范围内,并露出双耳。

(2)考试过程中,若云监控(鹰眼)意外关闭,可以在答题界面,点击鹰状图标打开鹰眼二维码,重新扫码登录。

(3)考试过程中可以关闭考试界面中的云监控(鹰眼)画面,但是监控仍在进行,监控后台仍然可以看到考生第一视角监控画面。

9.考试系统技术支持

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或操作等技术问题,可点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0536-8187441

附件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

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二)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四)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五)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六)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差错的;

(七)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八)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九)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不具备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四)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五)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六)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七)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八)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九)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十)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第十五条因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1/5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高等教育考区内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由高等教育管理机构给予该考区警告或者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1至3年的处理。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下同)丢失、损毁、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补充规定:

根据CET考务和评卷工作要求,考生及答题卡和答卷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纪:

1.考生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条形码粘贴条;

2.考生提前翻阅试题册;

3.考生未按要求用笔作答题目,导致无法评卷;

4.考生撕毁、污损试题册或答题卡;

5.考试结束后,考生仍作答试题;

6.在评卷过程中,考生答题卡(答卷)出现在其他考场试卷袋内;

7.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部分综合评价考试面试操作手册

一、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面试考试只需要考试机一台,台式机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要求如下:

1.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Windows版本:win7或win10;CPU:InterI3-4100U及以上;内存:4G及以上;硬盘:可用100G及以上;麦克风、前置摄像头。

2.智能手机

Android5.0以上或iOS11以上;前置摄像头。

***要求

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同时建议考生准备备用网络,如使用4G流量等。

4.环境要求

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在线考试,考试期间保持房间安静和光线明亮。

二、安装注册

1.下载钉钉软件(6.3版本),下载地址如下:https://page.***/wow/dingtalk/act/download

2.安装钉钉软件,利用高考报名时手机号进行注册进入钉钉系统。

3.工作人员会拉入相应候考群,请随时注意钉钉消息通知,实名进入。

三、软件系统测试

考试技术人员将会2022年2月24日、25日、26日进行系统测试,并需要考生配合进行,随时注意钉钉消息及电话、短信,并注意接收视频会议邀请。

1.确认加入考试系统候考群。

2.有技术人员发起视频会议,在电脑端和手机端收到视频会议邀请,接受进入视频会议。

3.开启麦克风和摄像头,确保与技术人员视频通话过程声音清晰。

四、考试流程

1.考前1小时测试

考试前有技术人员在群内发起视频会议,技术人员逐步核验考生状态,开启麦克风和摄像头,考生需确认声音清晰,设备测试不合格

需持续测试,直到设备测试合格参与考试。

2.考前半小时身份核验

考生携带身份证,手持身份证面向摄像头,把身份证与本人重合,有技术人员进行拍照,身份核验不合格不得参与考试。

3.接收面试邀请(视频会议邀请)

请提前打开钉钉软件,并保证处于安静环境,及时关注群内消息,出现视频会议邀请,及时进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准备好身份证、考试机(电脑、智能手机)。

2.考生保证考试机处于正常状态,考试机摄像头和麦克风能正常使用。

3.配合好学校技术人员进行软件平台测试、1小时测试、身份核验工作。

4.考试期间不能接打电话,不得与其他人员交流。

5.考生保证考试机实时处于联网状态,不得未经考官、技术人员允许切断网络或关掉网络。

6.考生保障个人联系通常,随时注意技术人员联系。

面试技术咨询电话:0536-8187441

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2-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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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报考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cn/)上公布。报考综合评价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其他说明
3.其他说明报考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cn/)上公布。报考综合评价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网络要求
2、考试网络要求(1)考试场所应有稳定的网络条件,支持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同时联网;(2)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3)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4)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答案来源于: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一、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面试考试只需要考试机一台,台式机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要求如下:1.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Windows版本:win7或win10;CPU:InterI3-4100U及以上;内存:4G及以上;硬盘:可用100G及以上;麦克风、前置摄像头。2.智能手机Android5.0以上或iOS11以上;前置摄像头。要求网络带宽不低于20(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系统技术支持
9.考试系统技术支持在考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或操作等技术问题,可点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0536-8187441附件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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