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按照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 类别,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 低录取资格线(校企合作办学类单独划线),低于资格线的 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 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低录取资格线(中外合作办学类、 校企合作办学类单独划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 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 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 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 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 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 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 或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 线、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 线,按照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 定,终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022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