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特殊性,凡是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2022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依据“分数优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