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新生入校后也不能转专业。
4.除本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组织进行单独招生,也未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考试相关的辅导班、补习班。
6.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凡是有色觉检查异常(色盲或色弱)者,药学专业将不予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要在当地县级医院做色觉体检(体检报告单原件在来校领取《准考证》时需要向学校提交查验)。特别提醒,色觉体检的终结论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如考生单招考试时提供的色觉体检无异常被录取到我校相关专业,高考体检表显示存在色觉异常,将给予取消录取资格的处理。
7.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9+3高职单招考生来校参加单招考试的交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