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未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以及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6.免试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
7.若出现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8.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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