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严格按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投档,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4.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已投档考生中,总分相同优先录取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高分者;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高分者。
6.艺体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7.学校执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加分投档政策。
8.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普通高在四川省实行多批次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