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2022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