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慎重填报相关专业。
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凡身体有以上状况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特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