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普高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体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4.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对成绩总分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分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都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合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7.首次录取后,根据录取情况,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开展征集志愿及征集志愿的具体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8.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9.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10日-4月14日在我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
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4日12:00前按要求发送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11.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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