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级招考机构申请。
证明(二)县级招考机构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级招考机构公章。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证明(三)审核完毕,县级招考机构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22年4月15日上报市(州)招考机构复核,市(州)招考机构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29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