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3、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我院将根据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取,考生本人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省各校单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2年四川省各校单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