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在入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下列情况,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2022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者。
4.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国家招生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节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按“非定向”确定。如需按“定向”类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定向培养手续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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