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学校及学院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