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非专项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3.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单列排序,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4. 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作能力。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