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9+3”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命(审)题工作组,全过程由学院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9+3”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9+3”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凡在“9+3”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