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对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是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与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的总和。录取时遇成绩相同时,文管类专业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工程类专业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2.对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低合格线,分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是按考生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若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含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排序。如遇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再次相同时,文化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
3.各类考生录取低合格分数线、各专业录取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公示期间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计划转入当年普通招生计划。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录取办法:
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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