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依据。
1.统一招生类和民办高中招生类。
(1)考生志愿。
(2)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为810分。
2.艺体特长生和国际班招生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等额确定拟录名单。招生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体卫艺科联审,国际班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核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测试现场全程录像,确保测试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拟录考生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已获拟录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统筹安排如下:
5月14日,日照一中组织篮球特长生专业测试。5月15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1日,日照一中其他项目以及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22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2日—23日,日照实验高中组织国际班招生考试。5月24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28日,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29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6月4日,日照山海中学、日照国开中学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6月5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进行。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莒县、五莲县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教体局制定。
市区公办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由学校实施。
录取前,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最低考生,其成绩的55%划定为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
1.公办高中一批录取。在7月8日前进行,依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和国际班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指标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内,分别依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确定各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低4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生计划。
(3)统招生录取。
①划定工作线。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依据两校统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统招生志愿,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15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工作线。岚山一中,依据统招生计划,在岚山区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1:1.15的比例划定岚山一中统招生录取工作线。
②录取。日照一中和日照实验高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在工作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不足的,则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从统招生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岚山一中,在招生区域内,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录取不足,则从统招生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国际班招生录取。依据一批3所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确定国际班招生录取控制线。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达到国际班招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达不到的不予录取不注册学籍。
2.民办高中一批录取。公办高中一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录取情况,根据市区公办高中二批招生计划数1:1比例,在未录取考生中划定民办高中一批报名控制线并向社会发布。
招收艺体特长生的民办高中,首先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不招收艺体特长生和艺体特长生录取完成的民办高中,在报名控制线上,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到校报名学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学校与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的民办高中一批录取名单在高中段招生平台上进行标注,不再参加后续各批次招生录取。
3.公办高中二批录取。按照先艺体特长生后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特长生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
①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在招生区域内,按两校统招计划总数1:1.05的比例划定两校统招生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分别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日照三中。在招生区域内,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民办高中二批录取。公办高中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录取情况和各民办高中缺额情况,划定民办高中二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发布。
成绩达到报名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到相关民办高中报名,民办高中继续录取招生计划缺额部分。在报名控制线上,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到校报名学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录名单,学校与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各民办高中学校要于7月15日前将拟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注册学籍,达不到录取要求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市教育局对已注册学籍的考生,在高中段招生平台上进行标注,不再参加参加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各高中学校各批录取情况。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5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日照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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