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各区要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做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坚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
(二)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各小学要继续实行“三统一”“五公开”(“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招生程序、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五公开”即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工作。要积极简化招生手续,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方便入学办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试行公民办小学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报名登记(申请)办法。
(三)健全招生工作预警和风险排查化解机制。各区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家长的关切,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往年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提前做好招生舆情应对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对今年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区要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要严肃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小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包括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预收费,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市直小学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鲤城区教育局0595-22396541,丰泽区教育局0595-22508505,洛江区教育局0595-22633589。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2220。
2022年泉州市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