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成绩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将按规定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港澳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泉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学习 类别 |
本科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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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科类 |
一般科类重点学科 |
音乐学、舞蹈学 |
美术类(含美术学、视觉 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 装与服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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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5040 |
5460 |
9360 |
8640 |
我校学士学位课程采用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情况根据学生实际选修学分计算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住宿类型 |
住宿费标准 |
设施 |
六人间 |
870 |
空调、独立洗手间、热水器、24小时网路连接、书桌、 衣柜、24小时保安值班;水电、上网费自理。 |
(三)生活费用:膳食费每月约1000元人民币,视个人情况而定。
五、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奖学金覆蓋率超过50%,在校学习表现优秀的,有多项奖学金可以申请。专门针对港澳地区学生的奖学金如下(其他针对全体学生的奖学金,港澳学生均
可申请):
种类 |
名称 |
等级及金额(元/RMB) |
奖励对象 |
在校生奖学金 |
教育部港澳台学生奖学金(本科) |
特等奖8000元/年 |
用于奖励在校表现优异的港澳学生 |
一等奖6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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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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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4000元/年 |
六、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港澳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台学生奖学金,其他针对全体学生的奖学金,港澳地区学生均可申请。
七、其他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港澳台学生应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
门规定为准。
八、联系办法: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台港澳办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行政楼
电话:86595-22919508、86595-22919526
传真:86595-22919508
E-mail:zhaosheng@***.cn
网址:http://www.***.cn/
答案来源于: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生简章
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毕业学历及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