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为60分。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学校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依据上线考生填报志愿的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阶段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第一阶段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完生计划的项目,第二阶段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如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项目未完生计划,则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调剂计划在第二志愿剩余上线考生不分项目按综合分(不得低于各项目第一志愿录取综合分低分)由高到低择优调剂计划录取。
(四)学校于2022年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齐齐哈尔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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