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 2017〕109 号)要求, 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 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 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并携带中学 (人事)档案,按高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 的已录取考生, 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应将该部分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进行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之后 20 天内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高校必须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录取通知书》是考 生取得入学资格的重要凭证,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要 将其与《准考证》、中学(人事) 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 始证件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包括《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进 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 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学籍。入学后,要切实 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复测工作。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 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 按 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高校要将各类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结 果于 11 月底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 学籍。
2022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