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公安、卫健、人社、民宗、残联等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报名工作,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强化人员和条件保障,确保报名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考区招委要坚决贯彻“生命至上、考生至上”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及属地疫情防控安排,全面落实“四方”责任,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青海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实施意见和应急预案》(青教综〔2020〕191号)文件精神,以及各地疫情防控实际要求,科学制定高考报名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畅通考生信息联络渠道,提前公布各考点高考报名信息采集地点、方式和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为确保高考报名疫情防控不出任何纰漏,各报考点应安排当地卫健(疾控)部门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完善联动、会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现场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住不因高考报名而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报名前14天没有省外旅居史、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一码(绿色信康码)、一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须本人签字);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后方可安排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一码、一卡”外,还须提供报名前一周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考区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提醒和告知考生要增强防疫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报名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加强报名宣传培训和服务力度。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群和考生告知书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告知高考报名时间、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填报程序及有关政策要求,确保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报名工作开始前,省招办将进行省级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报名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政策要求、熟练操作规程。加强对考生报名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考生填报的信息真实规范,对省内跨区就读、省外就读、随迁子女考生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其他考生要切实做好报考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得推诿和将矛盾简单上交。
(四)加强考生采集信息数据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填报和采集要求,做好考生身份证、照片、指纹、学籍考籍信息等采集汇总工作,加强采集信息的比对、审核、校验,防止考生信息错报漏报、缺采漏采,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密信息采集流程,严防考生信息泄露。加强网络和信息采集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信息数据和网络设备“防篡改、防攻击、防病毒”等措施,确保高考报名信息绝对安全。
(五)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客观真实反映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全面、详实、规范。考生报名时均须签订《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
(六)严格执行报考工作纪律。各级招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报名工作各项规定和要求的执行落实,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和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加强省内跨区就读考生的报名管理,各考区报名点、有关高校报名点不得接受指定范围以外的考生报名。杜绝往届生以应届生或应届生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杜绝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杜绝高校在校生报名,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弄虚作假报名,杜绝冒名顶替者和其他不符合条件者报名。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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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2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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