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招生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按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素质测试(线下笔试)成绩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素质测试成绩满分按200分计。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我校划定各类别考生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缺额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首先根据第一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到第一专业低录取线,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据后续专业志愿进行排序录取,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有关专业计划数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022年青岛滨海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