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3)违反自治区相关法规、条例,正在接受相关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奖励、处分等栏目如无内容,须填写“无”;学校负责人签字、日期等内容须填写齐全,学校公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考核结论一栏必须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2022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