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及专业的录取批次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公布内容为准。
2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队、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5.考生必须根据本人的报考计划类型填报本类型招生计划,不得兼报其他类型招生计划,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
26.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新疆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办班学校和考生在新疆招生网“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信息录入并确认后,作为普通高校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
27.各办班学校根据2022年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考相关政策,负责向考生解读政策,指导志愿填报,督促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志愿填报。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28.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考招生相关规定、招生计划,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在“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考网上志愿填报及基本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29.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有关高校有关专业在新疆高中班所在省市招生录取关于选考科目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报考有关高校的相关专业。
考生选考科目须在符合新疆关于新疆高中班文理科分类要求的同时,根据自身报考意愿,准确了解拟报考院校在本省市招生关于选考科目的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避免出现因选考科目不符合院校要求,不能报考或不能被录取的情况。
30.每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安排征集志愿。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2022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高职(专科)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