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1.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的,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2.录取办法
(1)录取过程中,按照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毕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比例分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
(2)录取时按照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成绩或折合后的成绩相加,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录取满额的,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内同大类间调剂录取。
(4)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审查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时,按照报考比例单独划定低录取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报考比例单独划定低录取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该专业类别考生录取后不予调整专业。
(6)对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单项为零分的,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终审核结果,颁发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n/zsw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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