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本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制订学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后进行推荐工作并及时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AD项目办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AD项目办打印成绩单 同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及学术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根据学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并将推免生附加项目成绩汇总表、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汇总表、各种获奖证书及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报AD项目办。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AD项目办从学校教务平台导出并审核确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学校学生处出具。
(三)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院AD项目办以遴选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如果出现总成绩排在末尾且出现同分情况,则优先考虑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其次考虑附加项目成绩,再次考虑综合测评成绩。
遴选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遴选总成绩=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8%+附加项目成绩
其中,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应修课程学分,满分100分 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满分2分
1.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取学生在校前三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
2.附加项目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科研竞赛获奖等。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其高分项。
(1)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2)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3)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须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3.附加项目成绩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高得分不超过0.5分,可依据服兵役年限与综合表现划分为三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2分 特殊学术专长中经考核通过的科研论文高得分不超过0.5分,可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划分为5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1分 特殊学术专长中经考核通过的科研竞赛奖励高得分不超过0.5分,可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2分 参加地市级以上疫情防控及其他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表现突出者的高得分不超过0.5分,可依据学生综合表现和活动效果划分为5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1分。
4.附加项目考核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四)学院AD项目办按分配名额遴选拟推免学生,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审议通过后AD项目办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时将遴选拟推免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公示3天。
(五)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将审定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六) 通过学校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要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备案 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学生不得录取。
(七)通过上述程序选拔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022年宁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若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