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宁夏大学学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五) 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六)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业成绩优秀,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本办法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课程平均分均指除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专业课以外的课程,下同),且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八)由宁夏大学公派访学学生(以学生处公布的访学名单为准),需具备本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中的(一)、(二)、(三)、(四)、(五)、(六)、(七)款条件,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按其在宁夏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计算。
2022年宁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若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