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须达到 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 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 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 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 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 算成标准分(百分制) ,按 75%计入;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 按实际得分的 20%计入; 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 100 分,按实际得分的 5%计入。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 价得分。 (各项分值保留至 2 位小数)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 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 息平台进行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2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