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的要求,做好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一)区内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应于3月2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教育处)审核后通过院校官网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前,“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院校高职单招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本校官网链接。
(二)招生院校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除符合相关要求外,还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条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内容。文字表述应准确明了、无歧义。不同录取科类的考生,考试内容、评价标准须有所区别。
(三)各院校考试科目单科(单项)满分不得超过300分,各科目(各项)累加后的总分不得超过750分。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公布招生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