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8.新生注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2年内江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凡有直系亲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