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我校2022年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古筝、扬琴、琵琶、中阮、古琴、竹笛、唢呐、笙;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限外省考生);
流行音乐专业演奏方向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低音提琴、萨克斯管、小号、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
7.我校2022年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民间舞、昆舞、芭蕾舞。
8.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专业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9.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招生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10.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11.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1.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上海音乐学院附中、星海音乐学院附中、沈阳音乐学院附中、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天津音乐学院附中、西安音乐学院附中、浙江音乐学院附中、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吉林艺术学院附中、云南艺术学院附中、广西艺术学院附中、山东艺术学院附中、新疆艺术学院附中、内蒙古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流行音乐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证明材料纸质版考生需在初试报名结束后三天内通过顺丰寄付方式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办公室牛老师收(025-83498467)、流行音乐学院(演艺大楼423流行音乐学院学工办公室收025-83498312),证明材料电子版与纸质需保证一致并齐全。初试结束后按规定正常办理复试手续。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学(师范)专业,复试阶段考场内安排钢琴伴奏,考生须提供正谱(五线谱),不可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音频。
3.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U盘,音频播放格式为MP3,并只存有本场考试相关音乐,如本场考试有多个音乐,请将音乐分别存放于不同的U盘,每个U盘仅保存一首音乐。
4.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5.考生参加初试提交的视频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与标识标志;
6.舞蹈教育专业与舞蹈表演专业不得兼报,舞蹈表演4个舞种之间不得兼报;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初试与复试不可以化舞台妆(浓妆),允许化淡妆。
7.我校除校本部以外,各专业无外设考点。
8.舞蹈学院招生考试考生着装要求:
①女生穿纯色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素色短袖、舞蹈软鞋。所有服装不得有
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等,不穿着奇装异服,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发放的带有其品牌LOGO的服装参加考试。
②初试盘头、淡妆,复试不戴与剧目无关的头饰及各种装饰物。
③不按规定着装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表2)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及方向 |
考试科目 |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①素描②色彩 |
舞蹈编导 |
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 |
音乐学(师范) |
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科(基本乐理与听音、视唱) |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数字媒体艺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