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申请照顾加分的考生在报名点(初中校或区招考中心)领取《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见附件1)。报名点应在“学校意见”一栏内确认考生身份并加盖公章。
5月16日至27日期间,考生携带办理加分应出具的材料(见附件2),到相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核手续,将盖有审核章的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到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统一交到区招考中心(招生办),军人子女直接交到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或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无特殊情况过期不补。
6月1日前,区招考中心(招生办)上报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材料(军人子女除外),包括照顾对象名册、审核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按考生建档号顺序整理。
6月13日至17日,市招考院将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建档号、姓名、初中学校和属何种照顾对象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edu.nanjing.gov.cn)上公示。如有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立即取消加分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表
2.南京市办理加分审核单位信息和应出具的材料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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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