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清单:所有考生提供
1.准考证照片
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注: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卡等,请务必按要求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3.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正面照片
照片要求如下: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并清晰可见(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2)其他要求同“准考证照片”的要求一致。
(3)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文末附件)
要求:需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和落款日期后拍照上传。如果上传的承诺书与本附件版本不相符合或无手写签名和日期,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二)学籍学历证明及补充材料
请考生对照自己的身份及类别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1.网上报名学籍校验已通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学生证须是个人信息页(有照片、学制、专业、入学年月等信息)和注册页。
2.网上报名学历校验已通过的往届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符合招生单位的报考要求。
3.网上报名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学籍学历补充材料
考生类别 |
学籍学历补充材料 |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未取得毕业证的和本科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省市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 |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本科毕业生,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国外成绩证明等材料,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 |
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生(需在复试阶段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本科毕业证书 |
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往届生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 |
1.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 |
注:往届生或国外学历生如果正在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须上传正在办理学历或学位认证的证明,如认证收费票据等。
4.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此类考生需提供第二学位在读证明或届时(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的证明原件。
注: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三)户籍、社保等材料
需对照以下类别分别提供户籍或社保等材料
考生类别 |
户籍及社保材料 |
南京地区高校的应届生(含南京高校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生报考的考生) |
无需提供 |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
|
户籍在南京,但非南京高校的应届生 |
南京户籍证明:家庭户提供户口本首页以及本人所在页;集体户提供集体户本人所在页(一般为常住人口登记表) |
户籍在南京的往届生 |
|
非南京户籍,但在南京工作的往届生 |
1.南京地区工作单位的劳务合同 2.社保缴存记录。社保部门打印的本人缴费清单或者“我的南京”APP缴存记录页面截屏(本人姓名和公司名),要求有近3个月的缴费记录。 以上两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 |
(四)专项计划证明
仅限报考以下2个专项的考生提供
考生类别 |
证明材料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
《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国防部征兵办盖章的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
注: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顺丰快递将《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联系电话:025-85891893,邮编:210023)。
(五)单独考试证明
仅限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提供
单独考试考生学历类别 |
证明材料 |
本科学历人员 |
1.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单位开具的业务骨干证明 2.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
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
(六)其他证明材料
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即在读研究生),还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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