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类资格认定人数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
大项 |
小项 |
A类 |
B类 |
C类 |
田径 |
A类急需排序:女子400米栏、女子100米、男子铁饼、女子400米、男子100米、女子跳远、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三级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400米栏、男子跳远、男子200米、女子200米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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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急需排序:女子400米栏、女子400米、女子三级跳远、女子100米、女子跳远、男子400米栏、男子三级跳远、女子100米栏、男子跳远、男子110米栏、男子铁饼、女子200米、男子100米、男子200米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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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排球 |
二传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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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 |
0-1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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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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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应 |
0-1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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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足球 |
前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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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卫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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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卫 |
0-1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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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篮球 |
中锋 |
0-1 |
||
前锋 |
0-2 |
|||
后卫 |
0-2 |
1.田径项目只认定各小项现场专项测试成绩第一名考生,男子100米、男子200米考生现场专项测试成绩须达一级运动员标准方能认定。认定时,先认定A类,考生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现场专项测试成绩达健将或一级运动员标准;按照现场专项测试成绩先健将后一级的次序和上表小项A类急需排序认定。然后将剩余未认定资格的小项依据上表B类急需排序,按照现场专项测试成绩先一级再二级的次序认定B类。
2.排球、篮球按照现场专项测试成绩认定。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照简章中测试内容各项成绩排序。
3.足球按照国家统测专业成绩认定。统测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我校,录取办法如下:
1.A类考生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低线,予以录取。B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予以录取。C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2.对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3.若生源省份将高水平运动项目列入省级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才能享受南京大学的录取政策,具体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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