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学院将每批次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7、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8、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2022年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类似问题答案